天丢了自己的性命。”
“结果到了后来我才发现,我们这是在担心什么啊?那可是源神!比起他后来那些惊险了一万倍的演出,这场跳车戏简直是太小儿科了。”
“不过林源真的是很有进取心,他牢牢的抓住了自己的每一个机会。没有《速度与激情》,就没有他的今天。”
其实很多读者并不是在《速度与激情》刚上映时,就看过这部电影,并记住林源的。
毕竟《速度与激情》也不算什么特别成功的电影,林源在那部电影中,也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角色。
大多数的观众,还是在林源成名后,以“考古”的方式,重新看《速度与激情》的。
因此,《纽约时报》提起这部在《速度与激情》,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有多成功,对林源的事业有多重要。
而是因为这部电影中,林源的起点足够低,能够挑起观众的认同感。
实际上,林源的首部电影,并不是《速度与激情》,而是《卧虎藏龙》。
在《卧虎藏龙》中,林源的角色是戏份并不轻的男二号,罗小虎。
林源最初的贵人,其实是李安导演。
李安导演一直喜欢调教并使用新人……长得好看的新人。
汤唯,赵文瑄,林源……都是李安导演发掘出来的新人。
但《纽约时报》很聪明了避过了这一点不谈,用春秋笔法挑选出最有利于林源的点,来展开描写。
这就是新闻学的魅力,不用说假话,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很多时候真相是不存在的。
每一件事都有很多面,针对性的展示哪一面给大众,就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结论。
难怪新闻行业,被称为无冕之王。
任何一个国家,新闻这种口舌领域,都是权力最至关重要的一环。
甚至发动一场政变,往往第一目标是武库,第二目标就是机场和新闻电视台。
因此,哪怕发展到了今天,林源也完全没有想要进军传媒领域的想法,他作为一名华裔,碰这个领域过于敏感了。
让他想起后来某个叫tiktok的公司,在北美遭遇到的那堆糟心事。
有华纳集团作为盟友,还有贝蒂的亚当斯家族在传媒领域的影响力,对于目前的林源来说,也许进攻能力不足,但防守却是绰绰有余,这样就够了。
《纽约时报》这篇报道,就相当的出众,林源已经开始理解,为什么艾森先生坚持让自己看看这篇新闻了。
确实令他感到相当满意,引导舆论的水平,可谓是登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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