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怒目而视,“这不还有两个局长在那边么?兴亚院派过去的?手下是不是汇报,他们只管收钱,收了钱就放船?他们是不是可以拎出来交差?”
丁墨邨这才松了一口气,思索着说道:“他们两个倒是可以,而且他们放行船只的事情知道的人还不少,英国船只肯定有,可以,就他们好了,这个官职日本人那里有说服力,挑哪一个?”
李世群随口说道:“两个都抓,财政局,社会局,都是有钱的主,交钱保命,你一个我一个,发财的事可带上你了,够可以吧?”
丁墨邨嗤笑,“平摊责任罢了,别说的这么大气。”
“那你要不要?”
“要,干嘛不要,要是都交了钱呢?”
“让他们交手底下的处长出来顶罪,海关那边具体执法的肯定不会是他们自己,应该有个负责的处长。”
丁墨邨没意见,“就按你说的办,海军那个人选呢?”
“挑个少佐吧,不是有个海军少佐平时挺傲气的么?”李世群一扬头。
丁墨邨了然。
他们的稽查科在吴淞口混,海关那里的日本军官什么德行摸的一清二楚。
这种合法杀人的机会,杀自己的合作伙伴是不可能的,但是杀个收费贵的,或者给钱还要被骂的,又或者自命清高不收钱的,这种人杀了也就杀了。
目标一致,分配完各自的工作,查走私的事情当晚就开始。
两个局长被抓,经过审讯室一个小时的审讯,全须全尾的走出了76号,除了衣服被吓的有点湿透,还有损失了一点钱财,大问题没有。
换他们手下进来受刑,打的不行了,76号说什么就是什么。
受刑的人是真没想过,帮日本人做事,就捞点钱,还能被抓进76号跟特工一样审,精神非常恍惚。
口供拿到,签字画押,平时受贿的钱财取出,人证物证俱在,事实清楚。
接连行动,根据口供,这件事关联到海军少佐,当晚秘密抓捕,在对方从居酒屋出来,回家落单的时候摁头塞车里一波流,抓到人关到审讯室,先打个半死。
问出所有钱财藏匿的地点,派人去取钱,取完钱这个人就没价值了,杀了运到郊区,大火焚烧,彻底毁尸灭迹。
第二天,一份审讯报告就交到了宪兵司令部,并且请求宪兵司令部出面,联络海军,要求这个海军少佐出面协查。
宪兵司令部认真阅览报告,觉得此案过于重大,当即派出宪兵,上门海军司令部要求海军交人。
海军怎么可能把人交给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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