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称邦,品轶比县令,无薪俸,有地禄。封邑内行税、利之权。然邦者,举于朝廷,从于律令,故屏藩也,宣慰也,王命绶之代管也。邦主,王之臣也。邦民,王之臣子也。
第七条:凡封地,以勋立,有三法。
实地法曰:男方十里,子方三十里,伯方百里,侯方三百里,公方五百里,王方千里。
食邑法曰:男食十户,子食五十户,伯食二百户,侯食五百户,公食一千户,王食二千户。
年禄法曰:男禄十石,子禄五十石,伯禄二百石,侯禄五百石,公禄一千石,王禄二千石。
……”
子旬手里已经换上了酒爵,但听着下边的念诵,表情几度变化,最终变成了深深叹息:“辛屈是真的敢想!一家一姓之天下?他能做到?也不怕被遭人恨!”
这话,除了有叹息,更有向往与渴望。
他子旬若有辛屈这样的威望,他今天宣布要迁都的时候,就不用迂回走一趟商丘了。
直接迁都去殷地,事情也就搞定了。
这里头牵扯的可是河南河北两地贵族争斗的始末。
更重要的还是,殷地开发程度不高。
自己强行迁都到殷地,不仅要白手起家,更重要的还是粮食可能不够。
当然,对于子旬来说,肯定是好事,因为这样贵族的利益链条就能重新清理,但对于奄商附近的贵族来说,打击非常大,真叫他们直接过去,肯定不愿意。
而且自己也不能丢下他们。
因为自己的核心利益,全靠山东与河南这一片的贵族力量维系。
迁都到了殷地,这批人没了本地的利益,又到了河北,除了自己,他们不可能依靠别人,到时候自己的声威与力量,才能在朝中占据大多数。
只有占据大多数,他才有办法推动大邑商的变革。
不能什么都不去做。
北方的燕国,辛屈已经用律令的方式,明确了天下的归属,贵族的权责,子民奴隶们的生活方向。
燕国法律,不仅仅是治理的法条,更是整个燕国上下的成文法条。
是具有“先进意义的郡国封建主义思想”的制度变革。
相较于还处在奴隶制社会的大邑商,燕国的治理体系,已经延伸到了县。
并且最关键的还是,封建的方案,辛屈还贴心的分为实地法、食邑法、年禄法三种方案。
根据功绩,能力,品轶进行调整与安排。
比如最近投奔来的游牧部落贵族,他们通常就是年禄法,直接安排在幽州附近,直接给俸禄,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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