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是十分好看又清雅的。
我刚准备好, 打算喊斯潘塞起床,伯恩就跑步回来了。他看了一眼早餐, 似乎被好看的外表吸引,误以为是斯潘塞做的,就顺口问了句:“斯潘塞已经起床了?”
平日里早餐都是斯潘塞和伯恩两个负责,斯潘塞热衷于各种三明治、热狗和咖啡,而伯恩则喜欢水煮蛋、冲泡燕麦粥、牛奶、煎培根鸡蛋、面包机烤的面包等等十分便捷的食物。
而我,则一直被禁止进入厨房= =。
至少,味道先不说,光是外表就已经令人难以提起食欲,这也是为什么伯恩会误以为漂亮好看有食欲的茶泡饭是斯潘塞做的。
今天,我就是要让他们刮目相看。至少,第一步成功了,伯恩似乎很想吃的样子。
而斯潘塞挺喜欢亚洲风格的食物,无论是日本菜、印度菜、泰国菜或者中国菜,他都能接受。偶尔会兴致起来仔细研究各种菜系,然后我和伯恩就很有口福的等着斯潘塞给大家改善伙食。
所以我也不担心今天的茶泡饭斯潘塞不喜欢吃。
我带了一丝得意对伯恩说:“不,他还在睡。”
伯恩拿着毛巾擦汗的手顿了顿,说:“今天早餐是你准备的?”
我狂点头:“厉害吧。”
伯恩嗯了一下,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就是直接去盥洗室洗澡去了。
我直接去楼上喊斯潘塞起床。
虽然昨天熬夜了,但是这个点如果再不起,可能会影响生物时钟。所以哪怕斯潘塞非常困,还是得让他起床。
其实我们下午可以补个午觉。
然后就是我们三个都坐在早餐桌上,面前各放了一碗茶泡饭。
我十分期待的看着他们两个。
但是斯潘塞和伯恩的脸色却都不怎么好。
一副不想下筷子的模样。
我翻了个白眼:“这只是茶泡饭,很简单的,一定没问题。”我是炸过几次厨房,但人总是会进步的,别总是用老目光看着我呀。
斯潘塞朝我伸手。
我疑惑的问:“干什么?”
“诺曼你的日记本给我看一看。”
我是有做菜之前直接在日记本上做研究笔记、然后做菜时同样在日记本上记录下过程的习惯,这样理论和实践的笔记对比比较容易学到东西。
这是学习的态度问题,我从来都是做一件事就会认真做好。
斯潘塞这个小混蛋是不相信我的厨艺。
不过,哎,谁让我宠他呢。
所以我还是把日记拿给他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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