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家通吃。
他们私底下叫大石头和小石头。
谁砸下去的水大,作用大,谁拿更多的报酬。
相反,小石头没什么作用,但有参与,所以拿到的报酬更少。
大石头拿80%,小石头拿20%。
邓强很快补充:“不过我不建议你们用a条例,这样不利于你们工作的开展,b条例更适合你们。”
所谓的b条例,就相当于7组和2组暂时合并为一个联合小组,由他们自己商量出一个组长和副组长暂时掌握人员分配和资源调动的权力,一般由两个组的组长出任联合小组。
至于报酬的分配,就是按照普通小组的分配方式,按照贡献分配。
帝豪集团从来都不是一个公平的超级大厂,大家只讲贡献和功绩。
这两种条例都是能够促使和激发员工积极性和战斗力的方式。
二组是一个大组,全部加起来有二三十号人,是建制非常齐全的咨询团队。
大组内的分工明确,每个人谁负责什么,职责范围非常清晰。
林琳这支团队无需任何改动,拎出去单干都可以迅速成立一家咨询公司。
相比较于叶黎的七组,人数就显得少很多了,他们是一个小组,期间一直都在招人,建制就没满过。
这两者都有各自的好处。
小组的自由度比较高,大组的效率高。
不过从往年的调查统计平均来看,还是大组解决的案件更多,速度更快。
但叶黎苏澄他们所在的小组功绩也不错,依旧做出了不少的贡献和功绩。
在案件的质量上没什么差别,只是两种不同的团队运作模式。
苏澄一听邓强这么说,很快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儿。
这次的案件重点并不是奖金,而是年末的评优评先。
什么优秀小组,最佳团队,最佳个人之类的。
像他们这些咨询团队,最重要的就是招牌,靠自己招揽到的案件终究是少数,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公司指派或者总部指派。
就像苏澄个人招揽到的案件,其实也就一个咖啡馆案件。
《心动信号》是苏澄给他们组刷业绩用的。
主管拥有分配案件的权力,这在咨询公司可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权力。
假设邓强还是副主管,那他就得跟别人商量。
主管就不一样了。
邓强现在可以光明正大的指派哪个小组执行哪个案件,哪怕他是临时主管。
二组在林琳的带领下,一直以来表现的都不错,在晟跃咨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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