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他的问题很严重,比你们想象的都更加严重,因此面临着刑事处罚,会长期失去管理公司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股东大会应该罢免他的会长职务,并选举新的会长,来履行管理公司的职能。”
听到李富真的话,李在镕立刻大声的否认道:“你说谎!父亲的问题并不严重,检方也只能对他采取48小时的监视居住,他很快就能回到公司了!”
李富真摇摇头答道:“不,他出不来了。48小时监视居住结束后,迎接他的将是正式的逮捕令。”
“你说谎!没有更高层的授权,只靠张检长根本奈何不了父亲!”李在镕吼道。
李富真摇摇头,这些话不该放在公共场合说的,如此失态只能证明了他此刻心中的慌乱。
对于这件事的真假,李富真不想纠结。
因为真假取决于今天股东大会的结果。
如果李健熙还是三星集团的会长,那么48小时监视居住期限结束后,检方自然拿不到授权拒捕他。
可如果李健熙丢了三星会长的职位,他就只是一个占有8%三星集团普通股的“普通富豪”罢了,那么逮捕令自然就会落实下来。
顶层的斗争,大家都会聪明的选择站在胜利者一方。
“我提出申请,对于是否罢免李健熙的会长职务,由我接任会长职务这一建议,进行投票表决。”李富真说道。
“你只有会议的主持权,没有资格提出这样的申请,只有股权占比超过5%的股东,才能发起。”李在镕表示了抗议。
他说的没错,以往李健熙发起重大事项的表决时,身份不仅仅是会议主持人,还凭借着自己是占有8%普通股股权的大股东身份。
李富真没有获得李健熙的授权,她无法行使李家的大股东权力。
这也是李在镕感到不理解的地方:离开了父亲的支持,我们根本不可能驾驭这家公司,你凭什么想要翻天?
很快,李富真就给了他答案。
只见李富真掏出三份协议书,大荧幕上同步展现出协议书的详情。
“我手上的是摩根财团,杜邦财团,以及波士顿财团的授权书,他们一致授权我代表行使权力。我想我是有资格提起表决申请的,一会儿我还将行使投票权。”李富真说道。
“我相信我是比李会长更合适的人选,请各位股东代表们相信我。我已经获得了大部分公司管理层的支持,由我接手公司,不会有任何的震荡,大家的利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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